淨光法語
淨光法語

〈自知者「明」〉

 
這是一個很特別的故事:達摩來到東土。 人家問他為什麼要來? 他說來這個有大乘氣象的東土,找一個「不被人欺的人」。 找一個不被人欺的人,你看多難啊! 為什麼會被人欺呢?因為欺人。 為什麼要欺人呢?因為自欺。 自欺、欺人、被人欺,這是必然的。
 
世間人雖然不斷尋求感情上的滿足, 卻總是揣揣不安、焦慮不堪,為什麼? 因為即使無法獲得滿足,卻也不願捨斷「癡求欲」! 這裡面有一種很深且可堪憐憫的自欺, 因為沒有真正透入生命的究竟真相, 就會活在自欺、欺人、被人欺的網羅中。
 
為什麼會自欺?──尋求緣生法為你帶來滿足。 因為無明、我見、癡求欲──生死輪迴數的心理機轉。 如果透過 佛陀的法,透過因緣觀,契入空性, 就會看到「緣生法不可恃」──生起的當下就改變。 能夠對別人做什麼樣的要求和期待呢? 如果真誠地面對這個問題, 就不敢再把那種很主觀、很愚癡的感情需求, 那麼肆無忌憚地投射在別人身上, 讓別人來承擔你感情面上的痛苦和責任。
 
他是我先生、是我小孩又怎麼樣? 他是我爸爸、是我媽媽又怎麼樣? 他是我師父,是我徒弟又怎麼樣? 當你真正去面對這個問題的時候,就會回頭再看看自己, 連自己都承受不起,怎麼叫別人來承受呢? 別人有什麼能耐來承擔你感情上的重擔呢?
 
當你發現,連自己的起心動念、情意覺受的變化, 都常在一種四分五裂、痛苦不堪的狀態, 常常有情緒,常常陷入五蓋的狀態, 那你有沒有辦法接受別人的五蓋呢? 你自己都這麼不可靠,還想要去靠別人,這不是自欺嗎? 如果夠真誠,就會看到── 原來這就是 佛陀所說的「緣生法不可恃」。 所以,應當捨斷癡求欲, 你就不會願意再落入自苦、苦他的業力模式。
 
透過因緣法,明見「諸法無立錐之地」,這是第一個層面。 同時,看到「了無一法可得」 這時,才會悟入「無生」,空性。 生命的真相是什麼?實相是什麼? 實相無相。
 
當你徹頭徹尾明見之後,會看到 ──無明沒有根,我見、執取沒有根, 才會願意瓦解它、斷除它、超越它, 進行內在的淨化工程。 透過這個過程,會發生一件事:自由的重新取回! 學習活出本具的「遍滿的覺性」──那不染一物的覺性。
 
不染一物,是謂「空性」,卻能映照萬物。 有覺察力、有覺性, 所以會知道什麼是真、什麼是假, 知道該如何善待這個緣生而無生的 速生速滅的人間, 這就是自知者「明」。
 
***淨光法師禪修開示***
2015年3月21日 埔里一月禪 
文字整理:吳宥娟 
圖片來源:取自網路